一、请用300字以内篇幅,论述“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不可并行”。
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表达流畅。
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不可并行,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就理论层面而言,一方面,经济发展要求不断增加资源的投入。而环境保护则要求不断减少人对自然的不良干预。增加和减少存在内在的矛盾。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意味着人对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的加大和排入自然界废弃物数量的增加,这显然与环境保护相矛盾。第二,就事实层面而言,五千年的农业史两百年的工业史,发达国家的历程,发展中国家的无奈,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所谓的二者并行只能是不切合实际的空想。第三,就价值层面而言,各国根据不同的国情制定具体的战略步骤。发展中国家以经济发展优先,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优先。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皆不可并行。(296字)
二、请用300字以内篇幅,对“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不可并行”的观点进行反驳。
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表达流畅。
上述观点不正确。
首先,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彼此依托、互相推动的关系。一方面,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了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另一方面,我们今天所说的环境保护,不是消极的保存,而是在保护的前提下,对环境进行合理地开发和利用。经济发展的力量为环保提供了物质、技术。
其次,虽然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存在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事实,但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是天生的矛盾,人类社会是发展的,关键在于人去怎么做。
最后,当今社会,科学发展成为人类发展的主旋律。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使人类有能力在环境保护的同时发展经济。经济模式的转型,知识经济的到来,环保经济的日趋成熟,都向我们证明两者可以并行不悖。(300字)
三、给定资料
报道,12月26日,卫生部就《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规范要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与其提供的各类娱乐活动;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我国著名肝胆外科专家吴孟超说过:“医生治病,就好像把病人一个一个背过河。”这个比喻很精当,道出了医患关系中信任与责任的重要性。遗憾的是,医患关系紧张问题在当前一些地方时有出现。医患关系紧张,有多方面原因,A1既与患者有关,也与医生有关。A2如果医生惯于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惯于收受回扣、提成,倒卖号源,从医生摇身一变为惟利是图的商人,医患关系就不可能缓和。前不久,有关A3药价虚高的讨论备受关注。药价为什么会虚高?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原司长朱幼棣怒斥:“医生成了最大的药贩子,为数千年来所未有!”医生是不是最大的药贩子,当然应该深入讨论,但有的医生收回扣、收红包,确实是事实,备受公众质疑。
如今,就《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彰显了职能部门尊重民意的善意,以及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决心,更是为了确保相关人员廉洁自律、恪守自律,这是提升医疗机构公信力、提升从业人员良好形象的必由之途。在医患矛盾尚未有效化解的现实语境中,这一举措无疑有着极强的针对性,正所谓“对症下药,才有可能药到病除”,明令“五不准”,C1坚决落实“五不准”,值得期待。
当然,还应该看到,除了“五不准”,还应该加上一条,即C2严厉依法、依规惩处。即,如果医生向患者索取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如果医生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提成等等,就应该被严厉惩处,C2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医生才会有所忌惮。众所周知,早在2008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即明确提出,医生收回扣将不再仅仅属于职业道德或者纪律的范畴,而被归入商业贿赂,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量刑。由是观之,对医生收回扣、向患者索取财物,绝不是简单的违法行业内部规定,而是赤裸裸地挑战法律、以身试法的违法问题。
医生收受回扣、提成,向患者索取财物为何屡禁不绝?一方面是因为患者权利贫困,有时不得不仰医生鼻息,而医生具有权力变现的可能,这就需要C3加大监督,比如应定期对医生处方进行审计,探索建立临床路径控制系统。另一方面也与A3制度不够完善有关,有学者建议,应该真正将C4“医”、“药”分离,如果医院不卖药,医生只开药方,药品放到社会药店去卖,这样可以较有效地规避回扣问题。应该看到,“医”、“药”分离正在各地初步推行,尚需要不断完善。
医患矛盾的解决非一日之功,医生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也不能一蹴而就,不断强化监督,不断完善制度,就能逐渐遏制医疗乱象。如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正在C5公开征求意见,针对这种开门立规、问计于民的良好措施,公众不妨积极回应,建言献策,共同遏制医疗乱象,培植出健康的医疗卫生环境。
假设你是一名政协委员,请就医患关系紧张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供市政府领导参阅。
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表达流畅,400字以内。
医患关系紧张原因有:一是很多患者对医学知识一知半解,对医生缺乏理解;二是少数医生缺乏职业道德,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收受回扣、提成,倒卖号源;三是现阶段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不健全,药价虚高;四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不完善。
对此,特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医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对医务人员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医务人员牢固树立敬业***精神,充分认识医方与患者的对等关系,提高医务人员树立良好医德医风的自觉性。(二)健全卫生法律法规。完善医疗纠纷相关法律,对违法行为严厉依法、依规惩处,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三)完善制约机制,加大监督。比如应定期对医生处方进行审计,探索建立临床路径控制系统;(四)积极稳妥推进医疗卫生保障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离。(五)注重患者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351字)
四、给定资料
国务院总理***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随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此后又根据工作需要对事故调查组进行了充实加强,调整了人员结构,完善了调查制度。国务院对事故调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不仅要查清直接原因,还要追根溯源,查清设计、制造、管理等方面的源头性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真诚、负责任的交代。
调整充实后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由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的负责人组成,聘请了铁路运输、电力、电气、自动化、通信、信号、安全管理、建筑等领域专家,邀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几个月来,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现场勘查、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C1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C2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C3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所属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为甬温线温州南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C4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致使其上道使用。雷击导致列控中心设备和轨道电路发生故障,错误地控制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上海铁路局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地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存在处置不当、C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假设你是铁道部负责人,面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你将如何进行后续工作?
要求:全面、可行,不超过400字。
“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一起人间惨剧,铁道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要务必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抢险救援工作。二要彻底查明事故原因,查清事故造成的危害及损失,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受损各方合法权益,做好善后赔偿工作。三要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事故处置相关信息,真诚回应社会关切。四要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高速铁路技术设备制造研发和管理,健全完善高速铁路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严把技术设备安全准入关,扎实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强化铁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规划布局和统筹发展工作,促进高速铁路的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323字)
五、参考红字部分,认真阅读并继续标注以下三篇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的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精神,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目的】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大对策】
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原则】,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支持政策。有关部门要【细化】抓紧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既要促进物流企业集约使用土地,又要满足大宗商品实际物流需要【指导方针】。
二、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大对策】
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以及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占地面积大、资金投入多、投资回收期长【原因】,要在加强和改善管理、切实节约土地的基础上【基本原则】,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全国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对各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对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分情况落实】,应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积极支持利用【使用、发展】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出让收入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大对策】
【细化】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尽快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抓紧修订完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和超限治理行为。按照依法、高效、环保的原则【原则】,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环保车型,全面禁止将客运车辆改装为货运车辆,有效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促进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加快规模化发展。研究调整挂车交强险征收政策,促进甩挂运输发展。
四、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大对策】
【细化】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物流管理的条块分割。加强依法行政,完善政府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结合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改进资质审批管理方式。认真清理针对物流企业的资质审批项目,逐步减少行政审批。要破除地区封锁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为物流企业设立法人、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便利,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进一步规范交通、公安、环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目的】。对于法律未规定或国务院未批准必须由法人机构申请的资质,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物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合理规划口岸布局,改善口岸通关管理,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目的】。加强物流业政策及法规体系建设,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业统计、工商注册、土地使用及税目设立等方面明确物流业类别,进一步确定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尽快完善物流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
五、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大对策】
【细化】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物流业发展方式转变。目前只为本行业本系统提供服务的仓储和运输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支持物流企业加强与制造企业合作,全面参与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或与制造企业共同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剥离物流资产和业务,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和《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等文件规定,享受税收、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相关扶持政策。统筹规划和发展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制造业集聚区的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区内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扩大物流需求,推动区域内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等共享共用。
六、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大对策】
【细化】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重点支持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物流信息平台、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软件、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适时启动物联网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的研制,提高物流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加强物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促进物流标准的贯彻实施。鼓励物流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给予扶持。推动有关部门、重点制造企业和商贸企业、物流企业不断提高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物流信息的科学采集、安全管理、有效利用、深度开发、有序交换和集成应用。调整完善物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处理好安全与协同的关系,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实现物流信息的互通交换,促进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协同和联动,提高物流服务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大对策】
【细化】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投资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的运输、仓储、配送、信息设施和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政府方面】。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动适合物流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抵押或质押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进一步提高对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完善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银行方面】。
八、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大对策】
【细化】要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着力解决农产品物流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地到销地的直接配送方式,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主产区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促进大型连锁超市、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发挥供销社和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抓紧开展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调整试点,妥善解决农产品进项税抵扣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提高农产品物流业的规模效益。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的冷链物流体系,对开展鲜活农产品业务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同价。推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标准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提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含社区菜市场)公益性的认识,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新建城市居住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菜市场或相应的商业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应严格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土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依法批准。研究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房产税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规范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摊位费等相关收费,必要时按法定程序将摊位费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管理,清理超市向供应商收取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通道费。继续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技术手段,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提高粮食物流现代化水平,推进粮食储、运、装、卸的“四散化”,加强东北产区散粮收纳和发放设施及南方销区的铁路、港口散粮接卸设施建设,推动东北地区散粮火车入关,加快发展散粮铁水联运。进一步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提高棉花包装质量和物流技术装备水平与标准化程度,在全国范围推行棉花的机械快速装卸作业法,组织好新疆棉外运工作。
九、加强组织协调【大对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物流业的重要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积极推动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原则】。【细化】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物流业发展的协调指导,抓紧细化政策措施,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切实规范物流服务,提升物流业经营水平【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物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发改委的职责】。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物业管理发展步伐,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城市化进程和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建设【目的】,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对策】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推行物业管理是对城市物业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对于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建设“平安泰安”,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义】。
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市的物业管理还存在着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问题】。一是物业管理社会意识淡薄。由于【原因】受计划经济传统习惯的影响,人们的物业管理服务消费观念还没有形成,特别是住房维修、居住环境维护仍依赖政府去包揽管理,不积极甚至不接受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已成为制约物业管理发展的主要思想障碍。二是物业管理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物业管理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改制缓慢,业主与物业企业还没有真正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相互选择,影响了物业管理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老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较差,配套设施不完善,水电气暖排污设施管理不规范,实行物业管理的难度大,已经影响到我市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成为物业管理的一个难点和重点。四是行政管理推动力不够。在小区规划设计把关、维修资金归集、物业市场监督管理、配套政策制定等方面,管理的力度不够,有些工作滞后,很不适应物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三个代表”、加强执政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原则】,进一步增强发展物业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尽快建立物业管理市场机制【大对策】
建立有序的物业市场运行机制,是推动物业管理工作上档次、上水平的关键所在【意义】,好的物业管理必须有适应市场要求的高素质物业管理企业和认真负责的业主委员会【对策】。目前 ,要从培育和规范这两个市场主体入手,展开工作。【细分】一是培育好物业管理企业,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各级房管部门所属的物业管理企业尽快脱钩改制;对开发单位和其它单位所属的物业管理企业,市房管部门也要加大指导力度,促其尽快分离。同时要加快培植几个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龙头物业管理企业,使其在管理水平、经营业绩、人员素质、企业规模等方面,促其快发展,大发展,以全面带动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上档次、上水平。二是要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指导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其代表业主通过招投标机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已经成立但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的业主委员会,要在换届时加以规范。要指导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等公众管理制度,规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要加快机关办公、住宅物业项目管理方式的改革,尽快实行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以此来推动物业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发展。
三、加快老住宅小区的改造步伐【大对策】
近几年来,我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市中心的一些老住宅小区与新建住宅小区相比,反差很大,极不协调,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味【原因】。因此,要把老住宅小区改造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开发建设的重点来抓。【细分对策】一是要编制好老住宅小区改造规划,对能够改造的逐一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一些零星分散小区能够整合连片改造的,要编制综合改造规划,并作为年度重点工程逐步实施。二是采取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改造老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原则上由政府投资改造,也可以由政府出政策,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开发商进行改造;水电气暖等管线配套设施设备,从小区规划边缘至户外的,由有关经营企业进行投资改造。三是对改造后的老住宅小区实行分类管理。经过改造达到物业管理条件的,及时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基础条件比较差或业主不接受物业管理等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老住宅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牵头负责,组织业主实行卫生、秩序、维修等专项服务或实行自治管理。
同时,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新建住宅小区基础比较好、配套比较完善,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把它纳入规范的物业管理轨道。新建住宅小区应按不低于5万平方米设计,以实现成片改造、成片开发建设的规划指导思想,要制定住宅小区规划建设标准,对容积率、绿化率、公建面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防止零星开发建设以及房地开发的随意性。必须改变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往往由开发企业自己管理的传统做法,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
四、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大对策】
要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出台《泰安市物业管理办法》和《泰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管理规定》,使物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物业管理是一种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社会效益大,企业利润低,要制定扶持物业管理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新建设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按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3‰的标准提供经营性用房,由物业管理企业经营使用,所得收益用于弥补物业管理经费不足。物业管理企业属于服务性企业,凡达到劳动部门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条件的,应当享受相关的减免税费政策。市房产管理部门要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等,为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建设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供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参考执行,既要保证物业管理企业相应的利润,又防止过高的收费【指导方针】。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大对策】
各级各部门要把物业管理作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里成立老住宅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由其全面负责老住宅小区的改造工作。要把老小区的综合改造列入2005—2010年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计划,科学规划,统盘考虑,统一组织实施,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老住宅小区的改造,尽快全面纳入物业管理。要加强物业管理机构建设,使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市房产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抓好本意见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在物业管理市场机制建立和市场监管、推进物业管理企业改制、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培植物业龙头企业、归集管理维修基金、参与老住宅小区改造等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要配合新闻舆论单位加强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城市居民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全面推动物业管理上档次、上水平的良好氛围。
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104040号提案的答复
张立法、郝春雨委员【答复对象】: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之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近年来,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零星管理到规模管理,从初级管理到规范管理的过程,并且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现状】。区房地产管理局作为全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措施】在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扶持物业管理企业、培育物业管理市场、规范物业管理行业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周村区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过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程序》的实施,规范了我区前期物业管理行为,较有效地解决了小区物业管理滞后、物业管理和开发建设脱节的问题;制定并实施了《周村区物业管理企业考核(量化)标准》,对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些文件、规定和措施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截止目前,我区已成立物业公司20多家,具备三级资质的17家,物业从业人员400余人,持有从业上岗证书的134人。恒星小区、古文化小区、凤鸣小区先后荣获市级“温馨小区”称号【发展成绩】。
我区物业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软环境和硬条件都比较差,实行物业管理的覆盖面比较低,目前存在老旧小区多、零星插建多、小区建设配套设施存在“先天不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较多,给实行物业管理造成困难和障碍;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人员素质不高,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思想认识不深,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观念,没有与市场经济接轨等问题【问题】。
针对我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对策】: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对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周村区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物业管理的市场意识;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整体素质,以适应物业管理形势的需要,我们将通过加强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好经理例会等措施抓好这项工作;三是对于新建小区进一步抓好《周村区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程序》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滞后、物业管理和开发建设脱节、小区配套设施欠缺等问题;四是对于老旧小区我们将建议政府支持,部门配合,有计划地进行综合整治,改变脏、乱、差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抓好试点,逐步推开,特别是争取行政执法部门、辖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五是协调开发建设单位、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各方关系,落实《淄博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规程》,指导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通过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使好的物业公司承担起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任务,为广大业主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