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一计划近期难以实现有以下原因:(一)管理方面:各管理部门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机制,造成管理上的“盲区”,对海洋污染没有综合管理;(二)法律方面:《渤海计划》只是一个政策性文件,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应,直接影响了治理的效果;(三)陆源污染:科学已证明陆源污染对渤海威胁最大,未建立陆域污染源控制和综合治理系统。
2.其实质是环境保护和发展经济的错位。兵库县为了发展经济,增加土地面积,从而填海造地,将工业带配置在海岸线上,节约了运输成本。但给环境造成了极度的污染,大量污染物排入海洋,导致赤潮频发,海洋生物多样性迅速下降,水质日益恶化,并为此治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效果还不明显。所以,我们要吸取兵库县的教训,不能先污染后治理的环保错位,环保先行,科学开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大作文:
海洋可以离开人类,而人类不能离开海洋。
自古以来,都是人类在索取,海洋在奉 献,海洋,就像一个伟大的母亲,用自己的乳汁,哺育了人类。可是,贪婪的人类却没有丝毫的满足,他们仍在用各种手段攫取海洋的每一滴血,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数量的增长,海洋污染愈益严重,情况令人堪忧:鱼类种类大量减少,赤潮等海洋灾害频发。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健康刻不容缓,各部门应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建立完善环保机制。
首先,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前提。正确处理好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迫切要求。日本兵库县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必将付出沉重的环境代价,不具备可持续性。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天津滨海新区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高度重视海洋环境的保护,坚持先规划后开发、边开发边治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维护海洋健康的有效实践。
其次,完善海洋保护法律法规是保障。维护海洋健康具有重大深远意义,涉及众多利益主体,面临诸多深层次问题,必须建立一套全方位、宽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政府立法部门应尽快出台海洋保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立法保障、借助法律手段实现维护海洋健康的管理、监测、统计和评价体系的统一有效对接,改变海洋保护无良法可依的现状,对于违反海洋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的做法、危及海洋健康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促进维护海洋健康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再次,加强海洋污染的政府监管是关键。可持续发展理念、维护海洋健康法律法规固然重要,但要使之落到实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管同样至关重要。面对当前海洋开发治理“群龙闹海”现状,政府建立海陆一体化的综合治理机构是当务之急,通过综合监管统筹海洋、环保、农业、交通等管理部门的监督合力,消除职能交叉和职能空隙,实现全程有效监管,提高海洋污染治理工作的效率。
海洋是人类家园的重要成员,无节制地开发海洋资源,大肆污染海洋环境,最终将毁灭人类自己的家园。各部门只有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建立完善的环保机制,科学决策,切实保护海洋健康,才能实现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