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打拐的积极意义在于:发动广大网友,随时随地拍摄流浪儿童,通过网络平台,传递信息解救被拐儿童。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被拐和乞讨性质不同,被拐儿童上街乞讨是小概率事件,而且实际操作中缺乏法律规范,易造成对弱势群体的伤害。二是由于被拐儿童大部分都是卖给家庭,因此通过微博打拐效果不好。三是打击儿童乞讨会对底层贫困者受到排斥,使其生计更维持。四是微博打拐缺乏机制保障,难以持久,不能根治。
未成年人求助中心的工作属于全新的工作领域,为更好对未成年人进行求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和完善求助保护中心的长效学习机制和科学的岗位考核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学习和钻研救助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二是对收容的未成年人根据年龄阶段的认识结构、辨认能力和生活经历,设置不同的课程,开展针对教育,提高教育的效果。三是对游泳未成年人提供的服务,既要包括住所、食物医疗等生活物质求助,也要注重心灵矫正。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出钱出力,解决资金缺口,完善救助中心的软件,硬件设施,使其充分发挥工作效用。五是加强从业人员的爱岗敬业教育,使其服务内容多元化,服务效果充满人情味。
3.结合给定材料,以“保护救助流浪儿童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话题,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50分)
要求: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深入,条理清晰,结构完整,卷面整洁,书写工整,自选角度,自拟题目,800~1000字。
救助流浪儿童 共建社会和谐
近年来,我国流浪儿童现象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据统计显示,全国每年流浪儿童人数在100万到150万之间。加强保护救助流浪儿童,不仅事关儿童权利的保障,恢复家庭的幸福,更是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保护救助流浪儿童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目前,需要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各类多,不仅包括被拐和乞讨儿童,还包括盲目外出,因身体或智力缺陷被抛弃以及临时怄气离家出走的各类未成年;而且跨地域大,因此对流浪儿童的求助问题应分门别类,多管齐下,使其重返家庭的怀抱。
首先加快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中心的各项建设。但目前,由于部分中心的软件与硬件设施功能达不到要求,使其救助的范围受限,影响了其他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一是应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进来,鼓励社会资本,民间团体,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等在救助的建设工作中在发挥积极作用,健全救助中心的各项设施。二是建立和完善中心的长效学习机制和科学岗位的考核机制。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的阶段性特性开展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非正规教育。
其次救助流浪儿童应从必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公关机关主导的打拐持续多年,成效不理想,因此,打拐仍然停留在“末端治理”层面,不不仅要靠公安机关的打拐行动,更要从源头治理。建立完善的论坛救助体系,尤其是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求助,生活求助等已是当务之急。逐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和就业培训,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再次救助流浪儿童需要发挥私力救济的影响力。民间的救济虽不能不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儿童问题,但作为公共救济的有益补充,应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目前微博打拐就是民间救济的新形式,具有成本低,影响广等特点,配合公安,民政等政府,对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最后应加强法制建设和执行力度。违法必究,严厉执法,提高处罚和量刑标准,增加拐卖儿童的犯罪成本,使其成为犯罪分子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此外,应不断加强公安机关的跨省协作能力,打击跨地域犯罪分子。
救助流浪儿童,不仅要使身体回家,更要注意使其心灵回家,对受助的儿童进行心理矫正,使其重新回归家庭。切实保障儿童权利,我们应贯彻中央政法委书周永康的重要讲话精神: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社会管理理念,政府和社会同担责任,共同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