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修改
一、“微博打拐”活动的积极意义在于:1、强大的舆论传播力量能帮助寻找到被拐儿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提升被拐儿童的解救机率;2、进一步推动了公安、民政部门对拐卖儿童行为的严厉打击。存在的问题有:1、孩童被拐卖去乞讨的概率小,“微博打拐”采取的方法误导了民众解救被拐儿童的方向,更存在着侵犯弱势群体权益问题;2、过度夸大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长久性,忽视政府才能解决问题的根源,即贫困和儿童权益保障问题。
二、为使本未成年保护中心更好的开展接下来的救助保护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机构建设方面,1、关于资金和设施无法满足需要问题,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多渠道引进资金援助,完善硬件设施,满足身体有残疾的孩童的需求,以确保孩童得到全方位的救助;2、建立定向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加强专业化人才的吸收引进工作。另外可与志愿者机构协作,建立专业化志愿者队伍以缓解人才资源不足情况;3、建立完善长效学习机制和科学岗位考核机制,及时更新中心员工的工作理念、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淘汰教而不改的人员。
孩童救助方面,1、在给予生活救助、物质救助的同时要即使对受救助儿童进行心理矫正,平复受助儿童的心理创伤,为后续的救助工作降低难度;2、开设针对性教育,根据受助儿童的年龄特征和个体差异设置不同课程,使其学习到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有利于保证教育的有效性和保障受助儿童今后的生活能力;3、构建流浪儿童信息库,以便快速获取受救助儿童信息,早日同受救助儿童的家人取得联系或者妥善安置无家可归的孩童。
三、
集政府社会之合力,解流浪儿童之难题
——从“微博打拐”说开去
2011年春节期间,社科院于建嵘教授在微博发出“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号召,得到网友积极响应。“微博打拐”行动遂形成强大的舆论传播力量,成为公众的关注焦点,引发了广泛的参与和讨论。诚然,“微博打拐”活动存有部分问题和缺陷,但因为热心参与的网友的力量使得彭文乐等孩童的顺利被解救证实了其有效性和有益性。“微博打拐”所起到的积极意义不容我们忽视。
然而,这样一场网民自发的救护行动到底能够走多远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实际上,保护救助流浪儿童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政府责无旁贷。公众参与固然重要,但是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得依赖政府的力量,寻根溯源进行治理。一要完善机制建设。流浪儿童问题发生的根源是底层的贫困。如何保民生、促发展,关键还是在于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政府需要分别针对贫困人口和流浪儿童建立长效救助机制。一方面加强对贫困人口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同时还须加大对义务教育和就业培训的投入。授人以鱼与授人以渔双向并举,以期彻底摆脱贫困。另一方面,要加快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在各地落户,发挥其应有的救护作用和教育作用。二要加大法制建设和执行力度。做好儿童权利保障的立法保护工作,对如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提高处罚和量刑标准进行科学衡量,以大幅度提高犯罪成本,使其成为犯罪分子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社会义不容辞。儿童是每个家庭的情之所系,是国家的未来希望,与整个社会息息相关。面对流浪儿童,除了公力救济,作为“有益补充”的私力救济也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救护流浪儿童的使命任重而道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就像“微博打拐”行动中的网民们一样,社会资本、民间团体、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等都可以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协同政府发力,致力于推动流浪儿童救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该问题的妥善解决。
周永康同志讲到,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社会管理理念。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下,流浪儿童现象终有一日能被彻底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