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
微博打拐活动的积极意义有:(一)有利于形成解救被拐儿童的舆论氛围;(二)有利于推动各地公安、民政部门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行为;(三)引发对拐卖和乞讨关系的思考,有利于探索建立长期救助机制。存在的问题有:(一)可能导致以善良的借口对弱势群体为所欲为;(二)从乞讨儿童中寻找被拐儿童的方向有待商榷;(三)限制乞讨使贫困者受到排挤,导致更加贫困;(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童乞问题。(共189字)
第二题
流浪未成年保护中心在开展救助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机制、法规问题。救助保护工作缺乏针对未成年人的法规和长效学习、考核机制;(二)用人问题。主要是中心专业人才资源不足和部分员工工作理念落后、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教育问题。一方面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另一方面缺乏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交流方式有待改善;(四)基础设施问题。主要是中心软硬件设施不达要求造成部分智障孩子进不来。对此,建议如下:(一)健全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法规并完善救助中心学习和考核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二)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改变原有工作方式和理念,同时大力引进教育学、心理学、法律等方面人才;(三)开展针对性教育,注重结合年龄特征和个体差异开设课程,此外,还需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改善与孩子的交流方式;(四)引入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完善中心软硬件基础设施,提高保护欲救助中心的救助能力。(405字)
第三题
齐抓共管,内外兼治
——浅谈政府与社会如何保护救助流落儿童
近年来,我国流浪儿童现象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据统计,全国每年流浪儿童人数在100万到150万之间。如此庞大的流浪儿童群体不仅关乎数百万家庭的幸福,还考验着社会治安。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仔细分析,流浪儿童中不乏因贫流浪者,也不乏诱拐后被迫流浪者,这其中更有被救助后重新流浪者。对待这个问题,我们不应仅从表面上分析,还应深入进去,找到内因,相应的,保护救助流浪儿童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内外兼治。
从“外”的方面来看,首先流浪儿童中有一部分是被拐卖诱骗的,这种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之所以屡打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中存有暴利;其次是有社会需求,没有需求就没有拐卖,社会上总是不乏无德之人采用非法手段为自己“买”一个后代。正是无法满足的需求和不断蔓延的利益链条直接导致了拐卖行为。对此,政府方面,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拐卖行为,二要加强立法保护,提高处罚和量刑标准,为犯罪分子划下高压线,震慑犯罪分子;社会方面,一是广大公民要积极参与,合理利用网络、110报警平台及时监督、发现并报告拐骗儿童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参与的局面;二是民间团体、慈善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宣传并引导无子嗣人士通过收养方式合法获得后代。
从“内”的方面来看,一方面部分流浪者因家庭贫困或被出租或被转卖而外出流浪,另一方面因教育不力致使部分已形成流浪习惯的孩子在获得救助后重新流浪。因此,从政府角度讲,一要加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社会救助体系,同时统筹区域发展、城乡发展,努力为贫困家庭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帮助贫困家庭改善生活;二要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机制,及时保护救助流浪儿童;三要强化对流浪儿童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年龄特征和个体情况开设课程;从社会角度讲,一方面全体公民要提高认识,不歧视贫困者和流浪儿童,关心并支持救助流浪儿童事业,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应积极投入到救助中心建设,民间团体和慈善机构也应给与贫困者一定物质帮助,社会专业人士应积极参与并在必要时予以心理辅导,消除流浪儿童心理危机,从精神层面关心流浪儿童。
“良药治未病”,流浪儿童现象折射出的是经济发展不均衡、民生问题,只有在做好经济发展这块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才能防止流浪儿童现象的发生。
(共98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