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打拐”的活动意义:
有利于保障未成年儿童的权益,并且通过微博的曝光,对警方和被拐儿童家属有了更广泛的信息来源
有利于民政部门通过源头治理,立法保护,分类施策,完善设施,社会动员参与等,保护救助流浪儿童。
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方面从社会角度来说。政府和社会建立长效的救助机制,不再让这些形成流浪习惯的孩子重新去流浪。如为新疆的孩子建立15个流浪救助保护中心。
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来说。监护人迫于贫困,出租儿女,卖女卖儿的行为,不仅使孩子们失去了基本的生存,接受教育的权益和维护生活的能力,而且还助长不法分子猖狂作案,为魔球暴力,实施拐卖拐骗及胁迫乞讨的行为。(277字)
对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救助保护工作提出下建议:
(一) 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从根源上关注流浪儿童。首先,国家政府,要重视资金的投入支持和救助保护中心在软件,硬件设施功能上达到标准的合理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参与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的积极性。其次,政府和社会要建立长效的救助机制,积极主动救助流浪未成年,同时加强流浪未成年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保障期生活,维护其权益。最后,公安机关,在打拐行动中,不能仅仅停留在“末端治理”层面。课建立联动机制,坚决打击不法分子,消除犯罪隐患,同时要通过媒体曝光取缔过程,震慑不法分子。政府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和组织章程,建立领导小组进行110报警及举报奖励并行的方式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合力。
(二) 坚持教育矫治为并重,开展有针对性的义务教育。从根源上扶助流浪儿童夫人心灵。做好安置工作,防范再次;流浪。首先,不少流浪儿童从小缺少家庭的温暖,和关爱,性格悲观冷漠,孤僻。多数受助儿童自尊心强,倔强在强化心里疏导和行为矫正时,可通过交流,引导,从而博得信任,在生活上多关心和照顾,并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对于经常哭闹和不适应的儿童,工作人员要利用专业知识尽心开到,精心呵护和引导,不可有不厌恶嫌弃。其次,开展正规教育时,要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尽可能不同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设置不同的课程。最后,要建立岗位职责匹配的专业人才资源,对岗位的考核要严格进行,特别是新设立的机构。同时要对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学习和专研。减少不和谐的因素存在。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落实义务教育,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不断净化环境,防止未成年外出流浪。
(三) 要加强对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监护人要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对孩子给予家庭温暖和教育,让孩子从此奥具备良好的品格和做人的原则。从根源上杜绝迫于贫困出租,卖儿卖女的问题,这也有利于公安机关的排查工作的进行。从而打击犯罪。(820字)
保护救助流浪儿童诗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叔叔阿姨,行行好吧!”在地铁,火车站等人流聚集地区,常常出现流浪乞讨儿童的身影。这不乏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同时折射出来自家庭方面的原因,家庭变动产生的父母离异,判刑或则是隔代家庭。也有教育方面的原因,如因压力大出现的逃学,离家出走的问题。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如犯罪不法分子拐卖,胁迫,利用孩子来流浪乞丐或是从事犯罪活动等。还有来自政府的。未对未成人身心发展特点予以特殊,优先保护。这就要求我们共同担负责任,政府社会都关注保护救助流浪儿童。
我们当务之急是要为问题“把脉问诊”,解决社会危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坚持以政府主导为主,社会参与为辅。从源头预防,综合治理。首先,政府要加强对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生活保障等方面。其次,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积极性。如通过新闻媒体,娱乐微博,形成救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最后,社会各界要关心救助流浪儿童,若有发现可进行友好型救助或护送进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使需要帮助的儿童真正体会到一种被帮助的感受,这不仅可以使救助儿童心理感受到人间温暖,这不仅可以使救助儿童心理感受到人间温暖,而且还预防了不良行为的儿童走向犯罪的道路。
二贯彻预防为主,注重完善政策,健全机制。从根本上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首先,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深入基层对来历不明的儿童采集DNA摸底排查。这是各级公安部门的重要职责。这是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和社会和谐的体现。其次,强化政府的救助责任,还需完善法律法规,见立长效的社会管理制度,如不法分子以谋求暴利,胁迫,诱骗,拐卖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在其他偏远贫困省份,投资建立流浪未成年人的安置培训中心,从身心发展给予特殊的保护。从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学条件,要加强对救助站的救助硬件设备工作上的财政支持,在软件和硬件设备上要达到标准。最后救助站应提升服务意识,招收个岗位要提供通过严格审批,招收优秀合格的辅导员,建筑优质的职责匹配的专业人才资源,从根本上对流浪儿童心理上增强帮扶,而且还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比率。
三,教育矫治为主,落实责任及时救助保护是其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首先,救助保护中心可以通过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的方式,引导儿童走向正轨,同时普法制教育,文化道德,行为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规范,还能帮助其融入正常的生活。根据不同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进行不同课程的正规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课程,学习知识和技能,有利于今后投入社会工作岗位中去。其次,对于一些儿童由于长期的流浪生活所面临的教育中断等问题,地方政府和社会要提供培训条件,使其获得自力更生的能力,以后的独立生活奠定基础。不再让这些形成流浪习惯的孩子重新去流浪。最后,对于监护人未尽到父母责任的,可依法停止或转移监护权,以确保儿童权益受到保护,把流浪儿童送回家后,要对监护人的监护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121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