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四川省考
一、
“微博打拐”的积极意义如下:(一)有利于迅速传递被拐儿童信息,发动网络力量寻找被拐儿童;(二)有利于形成强大舆论传播力量,对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打拐工作起到推动作用。其存在的问题如下:一是没有正确区分拐卖和乞讨之间的差别而将打击乞讨儿童作为对象找错了方向;二是“微博打拐”往往会产生网络暴力,导致弱势群体利益受损;三是这种打拐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儿童乞讨、拐卖问题,应从儿童福利和社保方面着手。
二、
现就“未保中心”如何更好开展救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建议,请领导审阅:(一)针对多数“未保”机构软硬件设施不达标,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政府须加大财经支持力度,对这些机构实施全额拨款并设立专项基金。同时,未保机构和相关部门可与慈善机构、企业等积极合作,引入社会资金,逐步完善自己的软硬件设施;(二)针对中心主要以生活和物质救助为主,流浪儿童多存在性格缺陷、缺乏关爱的问题,中心可与当地心理咨询行业以及精神卫生中心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治服务。同时,要对中心工作人员普及关于未成年流浪儿童的心理健康知识,以便为更多的儿童提供心理帮助与精神关怀;(三)针对中心专业人才缺乏,老员工工作方法和理念落后的情况,未保机构要加大相关人才的引进力度。政府要鼓励高校设立相关专业,提高未保人才待遇。此外,要加大对老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心工作人员长效学习、培训机制,并严格员工岗位考核制度,实行末位淘汰制;(四)针对未保机构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存在非正规、无针对性的情况,未保机构可请教育专家制定符合他们各个年龄段和心理特点的课程体系,聘用专兼职老师为其上课;(五)未保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同时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流浪未成年人信息库。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