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道德建设 构建精神家园
——从好心办坏事说开去
刘女士因好心办坏事,再三要求要给李老太家一些赔偿,都被李老太家人拒绝。看了这则故事,对比我们社会中存在的为牟取暴利添加非法添加剂、社会道德失范、职业道德缺失等引起公愤的行为,它如一股清泉,浸润我的心田。
我们社会上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品德高尚的先进英雄典范,有一诺千金、信义无价的孙家兄弟,勇敢无私、朴实善良的“最美妈妈”吴菊萍,他们的行为和精神无不让人感动,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存在的问题。正所谓“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一个没有道德的人必然在社会上是没有立足之地的,一个国家没有道德为支撑,法治是无效的,为此我们应该内外兼修,加强“自律”和“他律”,构建我们的精神家园。
加强“自律”夯实“内功”,着力提升国民道德素质。“内功”就是指公民的道德素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说,公民道德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关系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应该: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国民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壮大志愿者队伍,提倡志愿者精神,营造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道德建设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见贤思齐、从善如流,从而拉动公民思想道德水平更进一步。
加强“他律”完善法律监督体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先哲孟子曾说“徙善不足以自行”,只有善德是不足的。毋庸置疑,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食品安全问题,社会道德失范,职业道德缺失现象,而法律监督体系的不完善是其存在的原因之一。对此,一是完善工作管理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健全责任负责机制,提供三方监督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应该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加强法律宣传,树立各领域道德模范普及法律知识,让公民知法懂法守法;三是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比如深圳市出台《条例》规定助人行为原则上将被免责,并由被救助人承担举证责任,极大地解决社会热心人做好人好事的“后顾之忧”。
更进一步说,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看,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只有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才能发挥作用,才不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事故赔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才是加强道德建设,构建精神家园的立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