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熊取胆事件存在的争议包括:
第一,活熊取胆是否对黑熊让黑熊疼痛造成伤害的争议:有人认为无痛引流不会对活熊造成任何伤害,有人则认为从第一次手术就是一种虐待及后续炎症的危险;第二,关于活熊取胆是否有替代品的争议:有人认为不能简单根据功能主治来判断草药代替,因此无任何替代品,有人则认为目前人工合成熊胆可完全替代且质量安全性更高;第三,关于活熊取胆是废是存的争议:有人认为活熊取胆远比吃牛羊肉残忍应当继续保留其为人类服务,有人则认为应尊重动物和自然,停止活熊取胆。第四,关于活熊取胆是否保护中医的争议:有人认为活熊取胆是为用药而延续并保护中医传统,而有人认为熊胆并非作为医用而挪是挪威礼品消费。
2.之所以所说动物平等伦理权利主张是悖论,主要是说讲个动物种族和个体层面之间的悖论。因为,作为一个物种在环环相扣的生态系统食物链中所履行的功能就是作为其他物种的食物,然而只有牺牲物种的个体才能保持生态平衡,所以自然界中物种的个体是不平等的,而动物平等伦理权利是建立在对这种个体不平等的默认之上,所以说是一种悖论。
关于虐猫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情况通报
全县网民朋友:
近日发生在我县“虐猫事件”经网络曝光后激起全县人民强烈愤慨与谴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对网友曝光的涉案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即日停职接受调查,同时集合纪检,法治,公安,检察,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就此事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调查核实,事件拍摄现场为我县X沿江风景区;
二,经调查已有一名参与者主动向有关部门承认事实,另有一名参与嫌疑人不知去向,已责令其所在单位严密关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基于此次事件行为残忍,影响恶劣,县委县政府承诺对涉案政府工作人员定严格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同时已要求相关法律部门介入,对此次事件可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展开细致调查,如有触犯,必依法严惩。给广大市民网民一个满意交代。
四,县委县政府已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寻求法律权威援助,力求通过借助权威法律体系,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后续工作进展情况,会即时再本网站发布,警情留意。
M县人民政府
2000年5月2日
H区爆发狂犬病疫情及屠狗行动前后暴漏出的问题包括:
一,群众方面管理不善,缺乏认识,对犬类随意丢弃,加重了疫情滋生。
二,政府方面:1.监督失控,对犬类监督不完善,使疫情失控;2.屠杀范围不明确,无病毒感染狗也遭屠杀;3.屠杀处理方式行为欠科学,对感染病毒狗不治疗,甚至对已经打过疫苗的狗也直接屠杀。4,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动物管理保护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缺乏法制管理,造成局面混乱。
建议措施:1.针对群众管理不善,缺乏认识这一问题,应加强宣传及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对犬类实行家养圈养,不可随意丢弃。从而严防疫情滋生。2.针对政府管理监督不善问题,政府统一组织,对犬类纳入日常管理档案,对够发证,定期疫苗,定期检查。3.针对屠狗范围不明确扩大化问题:应逐个排查,对没有感染病毒的狗及时注射疫苗,建立检测档案。4.针对屠杀处理方式欠科学问题:对感染病毒的狗应及时进行治疗,确实治疗无效的再进行相关处理,对已经注射过疫苗的狗,应建立避免屠杀,责令户主严格管理。5.针对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人大代表呼吁及早健全法律法规,实行依法管理。
动物福利立法现实意义包括:
第一,动物福利立法有利于保护动物本身。第二,有利于提高动物产品质量产量,从而减少贸易壁垒,提升动物产业贸易发展;第二,有利于有效保护动物繁衍,推动人类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第四;有利于促进动物产业繁荣,提升经济效益。
尊重生命 爱护动物
“我们只有认真了解了天空才能扎根大地,我们只有认真了解了地球才能扎根地球,我们只哟认真了解了生命才能扎根生命”。这句话蕴含着深刻哲理,启示我们要全面了解认知生命,从而尊重生命,爱护动物。
尊重生命,爱护动物关系我们人类能否在地球上与环境和谐共处,关系人类和动物的每一方利益能否平衡。同时,它又关乎到各个层面,无论作为个人,政府还是法律,都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
首先,尊重生命,爱护动物离不开个人的努力。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家养宠物越来越多,无论是农村城市,动物宠物已经不再陌生。然而随着宠物的增多也必然带来了各种矛盾,如犬类之间传播的狂犬病,它的蔓延直接与我们个人日常饲养宠物中存在的弊端和处置不当有重大关联。一方面是认识不足,,不进行按时清洗和注射疫苗,另一方面是对宠物保护意识薄弱,随意丢弃,不注意隔离保护乱行乱撞,致使瘟疫细菌容易滋生蔓延,严重危害宠物生命健康。因此,作为个人,一方面要加强宠物管理,按时清洗定期检查;另一方面要加强防范意识,及时对家养宠物注射疫苗,不随意丢弃,从而真正做到喜欢宠物,爱护动物,尊重生命。
其次,尊重生命,爱护动物需要政府的参与。人与动物的亲密接触总是一种关于利弊的博弈,如何让这种博弈保持平衡,暨有利于人类自身又有利于保护动,这就需要政府的力量。首先,对动物间疫情的控制,只有政府能组织力量予以控制,一方面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动物安全保护,禁止乱丢乱弃,做好监管,定时检查,注射安全疫苗。另一方面,对于残害动物的不法行径要及时制止,尤其是动物食品行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对市场商贩动物肉食品来源要进行监督,从而避免动物被不法商人牟利残杀。
再次,尊重生命,爱护动物需要法律的保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相关法律的滞后为动物保护工作带来许多困境,相关工作无法可依,五章可行,也使残害动物的野蛮行径不能得到有效制止。X县虐猫实践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加快动物保护工作相关法律的完善迫在眉睫。这既是对尊重生命,保护动物工作的切实需要,更是广大有良心爱心的人民群众心底最真挚的呼声。因此,有关部门应倾听群众心声,加快完善动物保护法律进程,让尊重生命,爱护动物这项意义非凡的任务时时有法可依,处处有章可循。
生命----是大自然赋予每一个生物的崇高权利,应当被尊重;动物是人类在自然界中最亲密的朋友,应当被保护。然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如何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将这种尊重和保护落实到实处,是值得我们在实践中一直深思的不朽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