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道德城墙 让社会停止冷漠
----浅谈道德建设问题
前段时间,发生在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见诸报端,事件的经过揪痛人们的内心,全国上下一片哗然。一个年幼生命的离去,带给我们巨大的心灵震撼,也引起一场全民关于道德问题的大思考大讨论:我们的道德怎么了,我们该如何消除这种人情冷漠现象呢?
细究其中端详,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社会存在着有偏差的价值导向;二是对见义勇为的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如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常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持;三是政府保障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四是政府对于见义勇为人的保障范围存在局限性。为此,我们要筑牢道德城墙,推动道德建设事业全面发展,让社会停止冷漠,需要从以下三方面努力:
首先,培育引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是基础。在当前社会风气浮躁,价值观存在偏差和多样化趋势的情形下,亟需政府培育引导一个主流正确的价值导向,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一方面,要深入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治理,对产生的如见危不扶、见死不救等的冷漠行为进行严厉的谴责,激发人民思想上的促动和觉醒,形成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要抓好重点人群典型示范作用。对于领导干部要大力推行修身立德,完善“官德”考评;对于公众人物要加强自律,发挥自身模范言行的示范作用;对于承载祖国未来希望的青少年更要从娃娃开始抓起道德建设。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择善而从。
其次,完善保障善意助人者利益的制度是保障。我们在积极倡导人们常行善意之举的同时,也要通过制度保障为好心人解决后顾之忧。一是要颁布为善意助人者提供保护的法规,如深圳市发布的《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将救人免责和被救助人诬陷敲诈或被刑拘等内容列入其中。二是通过立法明确在场公民应有的义务,一旦发生见义勇为行为,在场公民应产生法律援助义务,如作证、送治受伤者和协助报警等。三是通过立法统一划定见义勇为行为的评定标准和奖励标准,同时扩大对见义勇为行为保障对象的范围,包含其家属等。
最后,在全社会构建道德诚信体系是关键。在当前我国经济加速转型、社会深刻变革的过程中,失信行为相当突出,建立完善社会道德诚信体系显得尤为必要。构建道德诚信体系至关重要的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有关行业、部门和地方要依法依规有效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并加快信息整合,形成统一平台,推行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总之,我们只有从培育引导正确的价值导向,完善保障善意助人者利益的制度,构建道德诚信体系这几方面努力,才能筑牢道德城墙,推动道德建设事业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