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繁荣发展的今天,我们仍不时在街头,桥头发现衣衫褴褛的流浪者,这些“井下人”“桥洞人”“流浪者”无一不测着社会的冰点,让我们为之心痛。如何救助他们,为他们撑起一把需要的伞,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深入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流浪者大量存在的原因包括:一方面国家救助政策并不完善,救助对象和标准不全面,部分人群难以享受,且仅仅依靠媒体曝光流浪困难群体涉及面狭窄;另一方面,大部分流浪者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或者身患疾病不知向何处救助,或者不愿接受救助,坚持生活。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让流浪者救助迫在眉睫,为此,我们应当从当前,中期,长远分阶段,循序渐进去做好这项工作。
当前要整合各方资源,保障基本生活是关键
保障流浪者的基本生活是救助工作的最低要求,只有基本生活得以保障,流浪者才能有机会有想法缔造新的生活理想和目标。为此,政府应当加大对民生救助的财政投入,设立救助小组,以网格化方式进行地区流浪者排查,发放必备生活物资,实现应保尽保;社会应当通过媒体播报,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各界慈善资助,提供切实就业岗位机会,让流浪者有立足之地。
中期要正视多方需求,提供多样化救助是重点
在救助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部分流浪者拒绝社会救助,不愿去救助站情况,可见流浪者的需求不全一致,而每个人也有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因而要求我们提供多样化的救助。针对愿被救助者,我们提供基本物资,有学习创业愿望的,政府购买服务成果介绍其去专门院校进行学习培训;行为能力受限的,亦可提供简单地体力工作机会。针对不愿被救助者,应尊重其意愿,但同时向其告知有其他选择,譬如政府可改造地下设施进行廉价出租,或建立专门面向流浪者的“一元钱公寓“等居住场所。
长远看调整体制机制,保障底线民生是出路
只有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保护,才能给民生保障工作提供导向,更有针对性提供服务。为此,首先要以流浪者这类低保之外的人群为标准,调整政策机制,制定合适的救助条例,细分对象类别,切实维护底线民生;其次,应当认识到短期的救助并不能解决长期的生计,政府应当做好流浪者的身份户籍制度保护,让其真正在城市落脚。
我们给流浪者撑起了一把需要的伞,我们授之以鱼,也授之以渔,但我们仍要思考的是,我们的救助,需要依法依规执行发放,才能真正送到流浪者的手上,才能发挥实效。